针对美国司法部近期提起的反垄断诉讼,苹果公司曾提交动议请求法院驳回案件。然而,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Julien Neals 正式驳回了苹果的撤诉请求,认为该案件存在进一步司法审查的必要性。
苹果方面随后回应称,公司认为该诉讼在事实和法律上均“毫无依据”,并表示将“在法庭上坚决应诉”。
这起诉讼最早由美国司法部联合多个州政府于2024年3月提起,指控苹果在iPhone生态系统中存在长期排他性行为。起诉内容包括:限制开发者自由、收取高额费用、压制第三方服务发展等行为,涉嫌违反美国反垄断法律。苹果否认上述指控,并于2024年8月提出撤诉动议,试图阻止诉讼继续,但这一举措已被法院明确否决。
与此同时,苹果在欧洲也面临类似审查。欧盟委员会近日依据《数字市场法案》(DMA)对苹果提出正式指控,重点涉及App Store的定价策略和审核机制,要求苹果修改分成政策,并在欧盟市场提供更多App分发方式的选择。
尽管苹果已提出新的收费方案,但外界仍对其是否真正符合《数字市场法案》的立法精神与合规要求持怀疑态度。
从华盛顿到布鲁塞尔,针对苹果的监管压力持续加剧,聚焦点集中在其移动平台管控、应用商店运营以及对第三方应用和硬件的兼容策略上。尽管苹果一贯以“安全性”和“用户体验一致性”为由来解释其平台封闭性,但监管机构正越来越多地质疑其市场主导地位的合法性和公平性。
随着法院裁定该案将进入审理阶段,这场关于“平台自主权”与“市场公平性”的拉锯战,或将成为全球科技产业格局演变中的关键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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